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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2/6/6 10:19:18   阅读次数:10593

化州市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的公告

      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二十四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十七条之规定,结合本院实际情况,确定每名人民陪审员年度参加审判案件的上限数为30件。
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

 


化州市人民法院
2022年6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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